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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2010年省外招生简章(湖南版)

【来源:本站原创 | 发布日期:2010-06-02 】

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2010年省外招生简章

(仅适用于湖南考生)

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(原云南艺术学院附中)始建于19598月,是隶属云南省教育厅的唯一一所综合性公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,主管部门为云南艺术学院。目前在校学生规模1000余人。

学校现设音乐表、美术绘画、舞蹈表演、社会文化艺术、播音与节目主持、戏剧表演六个专业,办学层次分别为:

三年制中专:招收初中毕业生,在学校学习三年,毕业后发中专文凭,也可参加高考或依照当年中专毕业生政策就业。

长期以来,学校在注重专业文化教学的同时,更注重对学生的教育管理,使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。充分体现了学校“让学生安心,让家长放心”的管理理念。

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是: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、以教学为中心、以特色求发展。以“依托学院,夯实基础,提升内涵,强化体制,保证质量”的办学思路;以“突出优势、发展特色、争创一流为办学目标。学校为云南艺术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中央美术学院、中国美术学院、北京舞蹈学院、解放军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优秀生源。

学校教学质量在不断提高,高考专业合格率为100%,升学率已达90%以上。在参加全国大型文艺比赛中我校多次荣获金、银、铜奖。

根据国家计划在湖南省招收三年制舞蹈表演、音乐专业15

课程设置

舞蹈表演(三年制):基训、中国民间舞、毯体、技巧、身韵、现代舞、剧目排练、实习演出。

器乐演奏(三年制):器乐演奏、音乐基础理论、视唱练耳、音乐欣赏、

公共文化科目:开设普通初中、高中文科所有文化课程。

收费标准

根据云南省滇发改费省证字(2008)第058076号(2003)规定执行。

学费(每学年4000元)、住宿费(每学年400元)

学籍管理

凡经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录取,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在册的学生,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校学籍。每学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学期注册,逾期未办理注册、复学手续,或因故退学、受到开除学籍处理者,则取消学籍。具体细则详见《学生手册》。

正式注册的学生按国家政策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。

奖学金制

本校实行奖学金制,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、文化成绩挂钩,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,最高奖学金1000 。评定标准在《学生手册》中详细说明。

试读期限

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甄别制,试读期为一年。凡专业主课成绩考核不合格或四门以上(含四门)成绩考核不合格者、身体不适应者、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,予以甄别,退回原籍。

报名考试要求

热爱音乐、舞蹈事业,遵守学生守则,五官端正,比例匀称,身体健康,无先天性疾病、无内脏、骨骼等病应届毕业生。

报名费

根据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、云南省财政厅、云南省教育厅云计收费【2002685号文件每人次初试50元、复试50元收费

报名时请交二张一寸当年照片,本人户口复印件,学生联系手册复印件,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。考试采取自愿报名,统一考试,择优录取方法。

舞蹈考生专业考试时,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,不得散发,不得化妆。节目音乐道具。

器乐考生专业考试时不得散发,不得化妆。考试时乐器自带(钢琴除外)。

报名方式: 电话报名时间:2010 515--615

报名电话:0871-5360387 0871-6249693

联系人: 殷老师 杨老师 郑老师

考试时间 、地点: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考试程序

考生报名后由招考人员安排初、复试,当场通知复试名单进入,复试通过者参加考试及身体检查。合格者学校将在一个月内发出录取意向书。经双方确认后报贵州省教委审批、考生所在地盖章备案后,由省教委统一发放、本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。

考生、家长须知

填写报考单:按要求正确填写各项内容、贴上一寸照片,并在备注栏填写报考专业。进入复试、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。

初试结束后,考生将被明确通知复试与否,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指定日期准时参加考试。

录取

专业分数按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。文化成绩按中考绩录取。

本校地址:昆明市五华区昆瑞路艺院巷4号(云南艺术学院内)

邮政编码:650101

招生办公室电话:(0871 6249693 5360387

传真 :(08715360387联系人:殷老师 杨老师 郑老师